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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术权力主体具有多样性

         

摘要

胡四能在《大学教育科学》第1期撰文指出,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不是一个对称概念。学术事务同样是行政管理的对象。从法律上分析,也并不存在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对立。大学自治权实质上是大学自治行政权.这种权力同样是以学术事务管理为对象的。在当今时代。要把学校事务分清。哪些是学术事务.哪些是行政事务.恐怕是非常困难的。在组织化的学术活动中。学术权力主体是多样的。因此。把学术权力仅仅定义为教师行使的管理权力是说不通的。学术权力的主体和行政权力的主体存在着交叉.这种交叉现象是在高等教育和学术机构中独有的。针对我国“政府对大学干预过多.大学缺乏办学自主权”和教师在大学管理上人微言轻的现状.我国一些学者提出“学术权力是学术人员拥有和控制的管理学术事务的权力”,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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