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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石林公社二矿“11.21”瓦斯爆炸事故的教训

         

摘要

<正> 1983年11月21日,鹤壁市石林公社二矿发生了一次瓦斯爆炸事故。这是该市继同年“3.6”火灾事故之后,发生的又一次大的恶性事故。性质严重,教训深刻。 一、概况 石林二矿位于鹤壁市北东8公里,即鹤壁矿务局三矿北端露头部分。该矿1971年建井,当时规定的边界是;上为露头,两侧为下3和下11断层,深部为一100底板等高线,圈定储量100万吨。截止事故发生时,该矿共生产8年半,产煤70万吨。百万吨死亡率28.6人。 这个矿井有两个直径3.3米、深157米的主、副井筒,主井设有1.6米绞车,自制0.5吨罐笼作升降人员和提煤下料用。副井有55千瓦离心风机。由主井进风,经长700米、倾

著录项

  • 来源
    《能源与环保》 |1984年第4期|15-17|共3页
  • 作者

    张奇铭;

  • 作者单位

    河南省煤炭厅安监局 总工程师;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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