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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是党的性质宗旨纪律的要求——中组部负责人向人民日报记者发表谈话

         

摘要

<正> 7月23日,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法轮功)"向人民日报记者发表谈话。中组部负责人说,7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已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宣布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也就此发出通告。作为共产党员,要坚决执行党中央的决定,模范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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