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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论“乐”及其美育意义

         

摘要

荀子是孔子、孟子之后儒家的代表人物,是先秦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荀子从音乐产生的必要性出发提出音乐的"乐情"特质,从音乐的构成原则出发提出了音乐的"中和"审美特征,从礼乐关系中看到了美善相乐的审美理想,为后世提供了比较丰富的音乐审美思想及乐教美育资源。荀子的乐教美育思想强调音乐的"乐情"性,认为音乐美育是在情感的愉悦中进行的审美和道德教育,把"育人"的个体性意义、"移风易俗"的社会价值与对音乐的审美结合起来以达到乐教的美育目的,具有一定的普世价值和借鉴意义,为我国新时期以来推行的审美教育、道德教育和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可资参考的理论资源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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