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学术研究》 >《狡童》、《株林》“食”字解

《狡童》、《株林》“食”字解

         

摘要

正 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高亨同志的《诗经今注》,把《郑风·狡童》“不与我食兮”释为“不和我在一起吃饭”,把《陈风·株林》“朝食于株”释为“吃早饭”,似觉不甚妥当,实有商榷之必要。《诗经·陈风·株林》“朝食于株”,是谓陈灵公与夏姬相淫于林,非是吃早饭的意思。闻一多先生指出:“这诗的本意是灵公淫于夏姬,古今无异说。我以为‘朝食’二字即指通淫”。“朝食”二字即通淫之意,在屈原的《天问》里已有见证。《天问》中的“禹之力献功,降省下土方。焉得彼嵞山女,而通之于台桑?闵妃匹合,厥身是继。胡为嗜不同味,而快鼌饱?”其“鼌饱”二字即是通淫之意。王逸注日:“言禹治水道娶者,忧无继嗣耳。何特与众人同嗜欲,苟欲饱快一朝之情乎。故以辛酉日娶,甲子日去。”聂石樵《楚辞新注》云:“鼌,即朝。饱,与上文‘继’不协韵,可能是‘食’的错字。朝食,是古代人关于男女会合的隐语。”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