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学术论坛》 >阐述逻辑理论要坚持辩证唯物论的反映论

阐述逻辑理论要坚持辩证唯物论的反映论

         

摘要

正 不少普通逻辑教材和通俗逻辑读物里,在论述概念定义与概念内涵、外延的定义上,存在着定义与内涵不分、主观与客观相混淆的情况。一些同志为了在逻辑的领域里坚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但却陷入了形而上学的机械论。这是造成逻辑理论长期混乱、甚至不能自圆其说的重要思想根源之一。现在是应该把这个问题讨论清楚的时候了。一、不应把概念的定义与概念内涵的定义混同起来对这两者的定义,流行的逻辑读物有这样一些提法: “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底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概念的内涵是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有关的本质属性。”“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的思维形式”;“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叫做概念的内涵”。“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的思维形式”;“概念的内涵就是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概念就是事物特有属性在思维中的反映”;“概念的内涵,就是这个概念所指的事物特有的属性”。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