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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BMI及孕期体重增加对新生儿出生体重及妊娠结局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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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孕前超重与肥胖对几种常见妊娠结局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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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1、了解孕前BMI及孕期体重增加对新生儿出生体重及巨大儿发生率的影响;
  2、通过孕前BMI来初步预测适宜的孕期体重增加范围;
  3、探讨孕前BMI及孕期体重增加对妊娠结局的影响。
  方法:
  以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间在石家庄市某医院分娩的产妇作为研究对象,调查其一般情况(包括年龄、职业、胎次、孕前体重等)及妊娠结局。将足月、单胎、既往体格健康的孕妇纳入本研究,同时将早产、过期产、多胎、死胎、以及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妊娠高血压疾病、心脏病、糖尿病、妊娠糖尿病等疾病的产妇剔除。用SPSS13.0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单因素及多因素分析。
  结果:
  1、共2175名产妇纳入本研究,平均年龄28.3±3.8岁,55.9%的产妇年龄分布在25-29岁之间;平均孕周39.2±1.0周;孕前平均BMI为21.4±2.9kg/m2,其中孕前消瘦、体重正常、超重与肥胖者分别占16.4%、66.0%、14.9%、2.7%;孕期平均体重增加16.7±5.0kg,孕期体重增加在9.0-18.0kg之间者占61.0%;新生儿平均出生体重3388.8±410.0g,低出生体重儿、正常出生体重儿与巨大儿的比例分别为0.9%、91.4%、7.6%。
  2、新生儿出生体重的影响因素研究中,单因素方差分析显示:年龄分级、孕周、胎次、孕期体重增加、孕前BMI分级、孕末是否贫血、新生儿性别不同,新生儿出生体重不同(P<0.05);居住地、有无职业、是否妊娠合并甲状腺机能减退或合并亚临床甲状腺机能减退,新生儿出生体重无差异(P>0.05)。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显示:矫正年龄、孕周、胎次、居住地、职业、贫血、妊娠合并甲减及亚临床甲减、新生儿性别等因素之后,孕前BMI及孕期体重增加与新生儿出生体重正相关(P<0.05),其标准化偏回归系数β小于孕周的标准化偏回归系数。
  3、巨大儿发生率的影响因素研究中,单因素Logistic回归显示:年龄、孕周、胎次、孕期体重增加、孕前BMI分级、新生儿性别不同,巨大儿发生率不同(P<0.05);居住地、有无职业、孕末是否贫血、是否妊娠合并甲减或亚临床甲减,巨大儿发生率无差异(P>0.05)。多因素Logistic回归显示:孕周、胎次、新生儿性别均对巨大儿的发生有影响,其中孕周越长巨大儿发生的风险越高(P<0.05),二胎及以上胎次巨大儿发生的概率高于一胎(P<0.01),男孩出现巨大儿的风险高于女孩(P<0.01)。控制了孕周、胎次及性别之后,与孕前正常体重组相比,消瘦组、超重组、肥胖组发生巨大儿的风险分别是其0.49倍(OR,0.49;95%CI,0.27-0.91)、1.77倍(OR,1.77;95%CI,1.18-2.65)和1.29倍(OR,1.29;95%CI,0.44-3.75)。与孕期体重增加9.0-18.0kg组相比,体重增加<9.0kg组及>18.0kg组发生巨大儿的风险分别是其1.04倍(OR,1.04;95%CI,0.42-2.54)及2.02倍(OR,2.02;95%CI,1.44-2.85)。
  4、孕前BMI与孕期体重增加的关系
  孕前消瘦、正常、超重与肥胖人群中孕期增重的构成情况不同,其中体重增加在9.0-18.0kg之间者所占比例均在55.0%以上,但孕前肥胖人群中孕期体重增加<9.0kg者所占比例为22.8%,高于其他人群,而体重增加>18.0kg者所占比例则远低于其他人群仅为8.8%。
  5、孕期体重增加与孕前BMI联合预测巨大儿的ROC曲线下面积AUC为0.667(95%CI,0.630-0.710),而年龄、孕周、胎次、孕期体重增加、孕前BMI、孕末是否贫血、新生儿性别、居住地、有无职业、妊娠合并甲减及亚临床甲减与否联合应用时曲线下面积AUC为0.717(95%CI,0.680-0.760),两者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应用孕前BMI及孕期体重增加联合预测巨大儿,进而得到孕期体重增加值(X1)与孕前BMI(X2)的关系式为:0.085X1+0.135X2≤4.28。
  6、孕前消瘦组、正常组、超重组与肥胖组的孕妇孕末贫血的发生率分别为52.3%、44.0%、44.2%和36.8%,其中孕前消瘦组贫血的发生率高于其余各组,正常、超重与肥胖组贫血的发生率无差别(P>0.05)。
  孕期体重增加<9.0kg,9.0-18.0kg,>18.0kg组孕妇孕末贫血的发生率分别为38.9%、44.5%及47.2%,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7、孕前消瘦、正常、超重与肥胖的孕妇妊娠期间合并甲减及亚临床甲减的概率分别为6.5%、6.3%、5.3%、3.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孕期体重增加<9.0kg,9.0-18.0kg,>18.0kg组孕妇妊娠合并甲减及亚临床甲减的几率分别为4.4%、6.9%及4.8%,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8、孕前消瘦、正常、超重与肥胖组孕妇剖宫产率分别为17.1%、23.6%、39.5%及50.9%,单因素Logistic回归显示:孕前消瘦组孕妇剖宫产的发生率为孕前体重正常组孕妇的0.67倍(OR,0.67;95%CI,0.49-0.91),孕前超重组、肥胖组剖宫产的发生率分别是体重正常组的2.12倍(OR,2.12;95%CI,1.64-2.73)及3.36倍(OR,3.36;95%CI,1.97-5.73)。多因素Logistic回归显示:孕前消瘦者与孕前体重正常者剖宫产率无差别(P>0.05),孕前超重者及肥胖者剖宫产率分别是孕前体重正常者的1.82倍(OR,1.82;95%CI,1.37-2.42)及3.71倍(OR,3.71;95%CI,2.03-6.79)。
  孕期增重<9.0kg组、增重9.0-18.0kg组及增重>18.0kg组剖宫产率分别为32.2%、23.9%及27.9%。单因素及多因素Logistic回归均显示:孕期体重增加<9.0kg组与增重9.0-18.0kg组的孕妇,剖宫产率无差异(P>0.05);单因素分析中孕期增重>18.0kg组孕妇剖宫产的风险是正常体重组的1.23倍(OR,1.23;95%CI,1.00-1.51),矫正其它因素之后:孕期增重>18.0kg组孕妇剖宫产的发生风险是正常体重组的1.51倍(OR,1.51;95%CI,1.20-1.89)。
  9、孕前消瘦、正常、超重与肥胖者胎膜早破的发生率分别为16.6%、19.2%、14.4%及15.8%,单因素Logistic回归显示:孕前超重的孕妇胎膜早破的发生率低于正常体重组(OR,0.71;95%CI,0.51-1.00),孕前消瘦及肥胖组胎膜早破的发生率与正常组比较均无差异(P>0.05)。多因素Logistic回归显示:孕前消瘦、超重与肥胖者胎膜早破的发生率与孕前体重正常者相比均无差异(P>0.05)。
  孕期增重<9.0kg组、9.0-18.0kg组及增重>18.0kg组胎膜早破的发生率分别为17.8%、18.1%及17.6%,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0、孕前消瘦、正常、超重与肥胖组孕妇分娩时总产程分别为9.32±3.68h、9.01±4.00h、8.85±4.17h及8.21±3.91h,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孕期体重增加<9.0kg组、9.0-18.0kg组及增重>18.0kg组孕产妇总产程分别为8.44±4.26h、8.83±3.93h、9.48±3.95h,任两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矫正了年龄、居住地、职业、孕周、胎次、新生儿性别、是否妊娠合并甲减及亚临床甲减及是否孕末贫血后,孕前BMI及孕期体重增加均对总产程无影响(P>0.05)。
  11、孕前消瘦、正常、超重与肥胖的孕妇中顺产者产后2h出血量分别为297.9±42.6ml、300.5±50.7ml、302.9±44.3ml、300.4±23.8ml,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行剖宫产者术中出血量分别331.0±107.0ml、330.8±88.4ml、335.2±103.9ml、358.6±133.5ml,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孕期体重增加<9.0kg组、9.0-18.0kg组及增重>18.0kg组孕产妇中顺产者产后2h出血量分别为294.8±20.5ml、301.2±48.2ml、300.1±49.3ml,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孕期增重不同的三组孕妇中剖宫产者术中出血量分别为325.9±57.7ml、340.4±105.9ml、323.7±85.9ml,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孕前消瘦、正常、超重与肥胖的孕妇孕末平均收缩压分别为116.1±10.2mmHg、117.7±10.3mmHg、119.2±10.3mmHg、119.6±9.0mmHg,孕末平均舒张压分别为74.2±7.3mmHg、75.0±7.9mmHg、76.6±7.5mmHg、77.6±7.7mmHg,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其中孕前消瘦组孕末收缩压及舒张压均低于超重组与肥胖组(P<0.05),孕前体重正常者孕末舒张压低于孕前肥胖者(P<0.05)。
  孕期体重增加<9.0kg组、9.0-18.0kg组、>18.0kg组孕妇孕末平均收缩压分别为115.3±9.8mmHg、117.1±10.4mmHg、119.1±9.9mmHg,孕末平均舒张压分别为73.9±8.1mmHg、75.0±7.8mmHg、75.7±7.6mmHg,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孕期体重增加<9.0kg组及9.0-18.0kg组孕末收缩压均低于体重增加>18.0kg组孕妇(P<0.05),并且孕期体重增加<9.0kg组孕妇孕末舒张压也低于体重增加>18.0kg组孕妇(P<0.05)。
  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显示孕前BMI及孕期体重增加均与孕末收缩压及舒张压呈正相关(P<0.001)。
  结论:
  1、新生儿出生体重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孕周的作用可能要高于孕期体重增加及孕前BMI的作用;
  2、孕期体重增加值与新生儿出生体重正相关,过度的体重增加可能会增加巨大儿的发生率;
  3、孕前BMI与新生儿出生体重正相关,孕前超重人群有可能是娩出巨大儿的高危人群;
  4、制订符合我国人群特征的孕期体重增长参考值可以为临床实践提供参考;
  5、孕前及孕期体重管理能从一定程度上降低剖宫产率;
  6、孕前超重、肥胖及孕期体重增加过多者孕末血压值可能较一般人群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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