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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3条“但书”在扒窃型盗窃罪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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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1.研究背景与意义

2.文献综述

3.研究方法

第一章 扒窃犯罪实务现状及争议

1.1 扒窃犯罪实务现状

1.2 扒窃犯罪争议

1.2.1扒窃是否应有数额限定

1.2.2“公共场所”和“随身携带”的限定问题

第二章 刑法第13条“但书”于刑法分则之争述评

2.1刑法第13条“但书”于刑法分则关系之争

2.2 刑法第13条“但书”于刑法分则之争评述

2.2.1 “但书”出罪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2.2.2 “但书”具有提示性指引的例外说明本质

2.2.3 刑法第13条“但书”于个案体系定位实证分析

第三章 扒窃入罪的立法考量

3.1 扒窃型盗窃罪不应有数额限制

3.2 “公共场所”并非扒窃独有特征

3.3 “随身携带”的实证分析

3.4 扒窃入刑应有其他限定条件

3.4.1 普通盗窃罪出罪存在限定条件

3.4.2 地方已对扒窃入罪条件有所限定

3.5 刑法第13条“但书”对扒窃的作用

3.5.1 符合刑法歉抑性原则

3.5.2 收缩了刑罚打击范围

3.5.3 兼顾情理与法理

3.5.4 追求实质正义

第四章 刑法第13条“但书”与扒窃行为的出罪

4.1 扒窃行为中的“但书”用法

4.1.1 不能适用“但书”的情形

4.1.2 “但书”内涵限定

4.2 扒窃案件中“但书”的具体应用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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