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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建设与人居环境的协调

摘要

人居环境是由自然系统,人类系统,社会系统,居住系统以及支撑系统构成。在城镇建设过程中,主要把握其自然环境,经济性,人文性,以及规划策略,从这四个方面入手,解决城镇建设与人居环境的协调问题。自然环境的因素主要体现在气候因素、地形及地貌因素、水文条件、植被以及土壤等方面,这些是在城镇化进行选址时必须要考虑到的因素。各居住环境的档次性,有差距可以,但要将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在对建筑物的建设过程中,也要注意经济性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国家“经济、适用、美观”的原则进行建筑物的建设。人文环境的选择要注意进行传统优秀文化的传承和乡土文化的保护。在进行城市设计工作时,要贯彻以下原则:首先要做到城市化的设计是为了满足生产力发展需要,要为生产力发展服务;城市化设计要从实际出发,要符合我国发展的国情,要符合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城市设计要合理利用土地等资源,不能造成资源的浪费;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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