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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烟害防制政策推动与修法策略

摘要

台湾在2009年1月11日开始执行大部分的室内公共及工作场所禁烟、烟品容器印制面积35%的警示图文、全面禁止烟品广告促销及赞助。但执法两年后,控烟努力仍然成效不彰,民间团体乃于2011年再度提出修法倡议,盼能通过室内公共及工作场所百分百禁烟、扩大誓示图文并采素面包装、禁止烟草产业任何形式的广告促销与赞助,以及增加烟税20元等,当时虽已完成一读且进入卫环委员会审查,但仍因卫生部门在烟商势力与民间团体的交互压力下,选择沉默,迟迟未提出进一步符合FCTC规范的官方版本,终因会期结束及立法委员改选,致使修法停滞,必须卷土重来。rn 面对2012年新的会期,以台湾国际医学联盟、主妇联盟环境保护基金会、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台湾癌症基金会、台湾医界烟害防制联盟以及董氏基金会为主的民间团体再次提出四大修法目标:1.室内公共及工作场所百分百禁烟,同时扩大稽查机制,未依法劝阻吸烟之场所负责人应列入罚则;2.烟品容器印制大幅警示图文至80%并采素面包装,且禁止烟品陈列;3.禁止烟草产业进行任何形式之广告、促销及赞助,并加重烟草公司违法广告、促销的罚则;4.每包烟增加30元烟税,并取消免税烟品。同时将运用结合认同拒烟的民间团体、不与亲烟商团体正面冲突,以及加强揭露烟商欺骗及违规行径的倡导等策略,以促成修法之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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