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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青少年暴露于烟草零售店的调查报告

摘要

中国政府开始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后,中国烟草业把广告和促销的重点转向烟草零售店,因而增加了青少年对烟草广告的暴露,并更加容易获得烟草制品。为了揭示昆明市主要城区学校周边及社区的烟草零售店分布、店内广告和和中小学生的烟草暴露情况,审视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在禁止烟草零售终端向青少年售烟方面的保护作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吸烟。于2012年3-5月进行了该项研究。研究表明,昆明市二环路内主城区16.5平方公里内共有烟店998个,密度为60个/平方公里。中小学周围半径50米及100米范围内烟店密集,店内通过张贴烟草广告、陈列卷烟等方式,使学生们暴露于烟草之中。在学生频繁进入的便利店、杂货店、食品店内均有卷烟出售。烟草零售店中近50%没有任何“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告示。店家售烟时并不询问买烟者的年龄,青少年可以买到散烟。学生们对学校周围设置烟店不置可否,把这一现象看做是正常的。笔者提出,建议中国加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由国家立法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特别禁止烟草零售店陈列卷烟、张贴广告;并尽快在烟盒上使用图形健康替示语,提高烟税,从保护青少年健康权、生存权和发展权的角度出发,有效减少青少年对烟草的暴露、以及对烟草的可获得性:对中小学附近的烟店分布做出明确的全国性法律规定,在没有新的法律依据出台的情况下,至少按照昆明市当前的规定,限期清除学校周围100米范围内的烟店;明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执法主体,对售烟给青少年的烟店店主的违法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建立投诉机制,为广大民众举报向青少年售烟的违法行为提供有效的法律途径,切实保护青少年群体的身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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