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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委水资源论证管理工作实践与存在问题初探

摘要

我国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和统一征收水资源费.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管理是控制用水的重要手段.水资源论证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决策中起到决策的关口作用,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效手段.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对水资源论证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对水资源论证制度建立以来,珠江流域委员会在水资源论证及水资源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行了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应明确体现“三条红线”有关控制和管理要求,除继续严格审查建设项目的用水效率指标外,应加强报告书编制和审查对用水总量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呼应,将建设项目取用水量、废污水及污染物排放量,是否符合所在区域用水总量和水功能限制纳污控制指标的总量和余量作为论证报告书编制和审查的重点内容。还要进一步强化论证报告书质量管理,并且进一步完善资质管理、规范论证市场,尽早制定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的工作程序、技术方法,加快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开展,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施工期论证的技术要求,以及进一步完善水资源论证管理制度,提升水资源论证的法律效力和执法威慑力,将水资源论证作为规划实施和建设项目审批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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