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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访黑格尔的现代法治国理论

摘要

当代中国的法制现代化进程,从文化大革命酿成的法律虚无主义废墟上出发,至今已经走过了三十余载,其间经历了改革开放、经济体制转型、依法治国方略的出场、全面融入全球化等事件,并以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重要的里程碑。现在回过头来重新审视这段历史道路的得与失,有必要结合当代中国的问题意识和切身体验认真参考和批判西方经典法治学说,为日后更加清醒的法治建设做好理论铺垫。1821年时的黑格尔,置身于后法国大革命时代、特别是解放战争胜利之后亟待重建的普鲁士,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依托成熟的观念论和特有的民族文化传统,通过对革命意识和革命成果的考察,提出了一套内容恢弘、结构严谨、紧贴时代、作为具体自由建筑术的现代法治国理论。要严肃甄别围绕它产生的五花八门的论断,进而从中捕捉之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有益教诲,需要我们透过这厚重的解释史重访黑格尔法治国理论的精神遗产,这便构成了本文拟完成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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