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按病种分值付费的信息化支撑

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要求,2018年2月7日,人社部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病种推荐目录》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推进按病种付费工作,因地制宜确定医保付费病种.2017年11月9日,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3457号)要求广东省各地市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且病种数不得少于1000.中山市在按病种付费改革上先行先试,率先在2010年开展了按病种分值付费.2010年《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发布,第八条规定,“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医疗费用,遵循“总量控制,按病种分值结算,按月预付,年终清算”的原则.”按照文件要求,中山市人民医院从2010年7月开始正式实施按病种分值结算方式,经过8年的系统运作和优化完善,在医保按病种分值付费方面,信息化给予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使得医院在规范诊断名称、病种管理、数据质量、数据上报、费用控制管理等方面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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