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儒家生命伦理学“四原则”

摘要

“由大量可能相互冲突的初始原则构成的”西方生命伦理学,当其被拿来并原封不动地进入中国临床医学,且成为中国临床伦理活动的指导原则时,必会引发诸多问题,甚至可能令本土文化支撑的医患道德伦理基础崩溃,同时引发新的道德与伦理困境与混乱,因此建构中国生命伦理学是必要的、必须的.伦理学中的原则主义与情境主义之间如何平衡与妥协不仅是现实生活的难题,更是生命伦理学永恒的挑战.与西方文化中政治化的公平概念不同的是,孔子儒学的公平思想不仅具有外在的自然基础,而且是标准的、充满内容的道德伦理原则.儒学思想的基础与主体是原则主义的,且不拒绝情境主义.在儒学四原则中,公平和尊重自主这两个道德伦理原则都属于原则主义的范畴,而“知止”与功利主义的不伤害或有利原则两者是情境主义的基础.“知止”原则是儒学道德美德与伦理原则的内在核心精神所在,而在儒学诸外在的道德伦理原则中公平是第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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