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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分税分级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摘要

本文就财税体制改革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应强调必须充分肯定中国于1994年推出“分税制”配套改革的基本制度成果,并加以巩固和提升,完整、准确地理解分税制所应澄清的几个重要认识,按照中央、省、市县三层级框架深化“分税制”改革、重构和优化中央一地方财税关系的基本原则与要领,是必须以合理界定各级政府职能即“事权(支出责任)”为始发环节,构建“一级政权,有一级合理事权,呼应一级合理财权,配置一级合理税基,进而形成一级规范、完整、透明的现代意义的预算,并配之以一级产权和一级举债权”的三级分税分级、上下贯通的财政体制,加上中央、省两级自上而下的以“因素法”为主的转移支付和必要的“生态补偿”式的地区间横向转移支付等中央—地方财税关系的中长期优化重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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