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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死刑的量刑基准——在“不是必须立即执行”与“必须立即执行”之间

摘要

“罪行极其严重”是死刑适用的一般标准,但具备“罪行极其严重”的条件并不一定都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的适用条件应当更加严格,要求更高。在理论探讨上,鲜有直接论述何谓“必须立即执行”的,而多从适用死缓的角度,本文即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与“必须立即执行”的区分角度对死刑的量刑基准机进行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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