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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摘要

2011年6月1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颁布实施.在充分肯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基础上,强调了将档案管理理念与方法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之中,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以下简称"非遗档案").建立非遗档案,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应有之举,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严峻紧迫形势的现实需要,更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非遗档案本身就是一种"社会记忆",这种记忆既包含静态的,又包含动态的、活态的,既可以是平面的纸质档案,又可以是立体的文化空间.档案式保护是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中最重要也是最基础的一种保护模式.近年来,杭州在相关方面积极展开研究与实践,并取得积极进展.建立健全、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体系,不仅为非遗档案的保护提供最原始的凭证,保存民族记忆,而且可以实现非遗资源的有效共享。有关部门应科学合理地利用收集整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为社会各界提供信息介绍、咨询与利用服务,同时通过编研、宣传等途径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促进社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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