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先诉保全制度架构

摘要

@@“刑事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处理刑事案件的伞部活动。”①随着社会成员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这种专门活动的更高目标。但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救济问题题并没有较好解决这一现实,与社会成员利用刑事诉讼手段保障被害人物质损失得到较为理想救济的强烈要求,形成了一对矛盾。如何解决这一矛盾,不仅仅是个案处理的问题,而是考量一个刑事诉讼制度体系是否符合基本诉讼理念和社会现实需要以及社会发展要求的问题。本文试图勾画出一种能够解决这种矛盾,符合刑事诉讼理念,目的在于防止刑事案件侵害人转移财产、逃避赔偿;保障被害人物质损失得到较好赔付的制度。因主要运用于侦查阶段,权且称其为“刑事先诉保全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因遭受犯罪侵害造成物质损失,而向侦查、检察、审判机关(以下称专门机关)提出或由专门机关径行作出的对侵害人及其债务人的财产作出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从而保证被害人物质损失的偿付得到保障的刑事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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