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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规制过程的合法性之证成——以公众和专家的风险知识运用为视角

摘要

风险规制过程是公众和专家运用各自所掌握的关于风险的事实和价值知识进行交涉、反思和选择的过程。公众的风险知识通过参与实现风险规制过程合法化,专家的风险知识通过理性实现风险规制过程合法化。在风险规制的价值目标之确定方面,公众的风险知识具有优越性,而在风险规制的手段之确定方面,专家的风险知识具有优势。就我国风险规制现状而言,由于公众的风险知识存在参与不足与过度参与的弊端,而专家的风险知识则存在理性不足与独立性不强的缺陷,因而出现了严重的合法性危机。为使两种风险知识实现理性的融合与统一,重塑风险规制过程的合法性,就需要通过改进参与程序与改革风险规制机构来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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